建构中国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必先搭建其法学概念体系。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刻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内在机理。(1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15页。
(3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45-146页。在当代中国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宏大系统工程来统筹兼顾、系统谋划。(3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683-684页。⑩一般来说,法治国家主要是指确立法律统治、维护法治权威的国家,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基本目标。(27)社会治理法治化既是十九届五中全会顶层设计的远景目标,也是十四五规划的近景目标,更是实实在在加强权利保护、维护社会秩序的个案目标。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科学立法是前提。(30)在构建当代中国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的新时代,自治、法治、德治这三种治理方式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对于贫困家庭而言,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
从人的尊严直接排斥对人的侮辱或人格贬损而言,人的尊严与人格权密切相关,而人格尊严权就是人的尊严得以实现的一种权利保障。(56)可见,从保障人民享有体面生活的角度来说,社会保障制度既包含着助益人们过上体面生活的内容,如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福利安排,也包括对在实现体面生活中遇有困难者的保障与救助,即编织完善的社会安全网,使人们不致因贫困、灾害、失业、健康等原因而丧失体面生活的条件。住房是群众安身立命之所,质量安全至关重要。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55)通过国家政策扶持与个人辛勤劳动的结合,能够使贫困人口摆脱匮乏、困厄的状态,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尤其要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
不仅如此,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通过实质平等的论述,强调对特定人群尊严的倾斜保护。如果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无法感知尊严,则尊严自然也就成为少数人的尊严或者仅仅为抽象的、宣言式的尊严。(46)在总结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果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七百九十万户、二千五百六十八万贫困群众的危房得到改造,累计建成集中安置区三万五千个、安置住房二百六十六万套,九百六十多万人‘挪穷窝,摆脱了闭塞和落后,搬入了新家园。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
(63)[澳]本·索尔、戴维·金利、杰奎琳·莫布雷:《〈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评注、案例与资料》(上),孙世彦译,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第232页。当然,这并非否定机会平等的意义,毕竟平等机会的核心目标应当是在对每个人的尊严同等关切和尊重的前提下提升全社会所有成员的平等参与,(86)但是,仅有机会的平等是明显不够的。劳动者必须享有安全与卫生的工作条件,不能将他们置于危险和肮脏的环境下工作,这不仅影响劳动者的健康,还可能会危及他们的人身,更是对人的尊严所要求的人是目的而非工具、手段原则的抵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进行研究时,有国外学者也指出:《公约》序言提到权利平等和尊重人的尊严的原则……其中的基本假设是,所有人,无论民族或人种、阶级或阶层、种族、性别、性取向或任何人类可能构建的彼此间的其他区分,都是有潜在理性和道德责任的人,有掌握自己人生的真实愿望。(13)再者,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地位落实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实践之中,习近平总书记还在公法的层面,对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具体权能,即在选举权之外列举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14)四种权利类型。
与尊重体面相比,平等则是从宪法原则的角度,确立人们在尊严享有和尊严实现上的平等性、普遍性与真实性。固然,在现实生活中,人具有不同的形貌,拥有不能的能力,所在的环境和所面临的机遇也各不相同,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可以说压根就不一样,不应该在法律上拥有相同的权利,占有相同的地位。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从出生仅三十多个小时的婴儿到一百多岁的老人,从在华外国留学生到来华外国人员,每一个生命都得到全力佑护。(三)尊重人的意愿和选择在有些学者的言说中,人是否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表达并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进行选择,是衡量尊严是否得以维护的基础。最后,劳动者在工作时应该受到尊重。(19)法律是如此,国家治理层面上的方针、政策同样也是如此。(83)习近平:《让十三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2013年9月25日),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91页。(44)习近平:《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2013年10月29日),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92页。
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形成劳动光荣、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所以,对创造者权利的保护,其本身表现了对人类尊严、人类智慧的尊重。
(15)[法]诺埃勒·勒努瓦:《生物伦理学:宪制与人权》,载陆象淦主编:《西方学术界新动向——寻求新人道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20页。在体面生活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著述中明确提到体面的地方是关于住有所居。
三、平等:确立人人享有尊严的宪法原则在人的尊严问题上,尊重体现的是国家对人的尊严高度负责、绝对维护的态度,体面是尊严在社会上得以实现的理想状态。(58)参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民生问题:衡量社会幸福的11个指标》,洪漫等译,新华出版社2012年版,第49页。
那么体面则与一个人现实的生活、生存密切相关,是衡量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是否获致了尊严的一种实然的状态。(12)由此,生命至上成为防控疫情、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的指导性原则。(34)必须注意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存权问题的论述,根本上就是体面生活权利的另外一种说法。任何一项知识产权,都有着创作者、发明者独特的个人印记。
(62)参见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46-47页。尊重人的主体地位也是习近平总书记著述中的高频词,虽然它更多地以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话语形式出现,但习近平总书记心目中的人民就是每个社会生活中活生生存在的人。
另一方面,保障就业也是社会稳定必不可少的条件和基础。(23)习近平:《实干才能梦想成真》(2013年4月28日),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44页。
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35)习近平:《致纪念〈发展权利宣言〉通过三十周年国际研讨会的贺信》(2016年12月4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14页。
(39)参见习近平:《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291页。(50)习近平:《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5月28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67页。一切创造,无论是个人创造还是集体创造,也都值得尊重和鼓励。(95)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2021年8月17日),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版,第67页。
要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产权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民主监督既有公民根据宪法第41条享有的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和申诉、控告、检举权,也包括民众在日常事务中对单位事务、社区事务的民主监督。
⑥[德]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66页。(79)习近平:《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2014年9月21日),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296页。
(46)习近平:《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2013年10月29日),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93页。一、尊重:国家层面上对人的尊严的尊崇和承诺要让人的尊严落到实处,国家就必须本着尊敬、推崇的态度将尊严所需的制度、政策、法律落到实处,从而完成保障人的尊严的基本制度架构。
文章发布:2025-04-05 18: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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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该书指出:有关全体公民基本权利和人身自由的事项,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这三类事项都是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司法制度中国家的侦查、审判和检察工作更是直接体现了社会的正义和公道,与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密切相关,因此,这三类事项的立法权只能专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由其制定法律予以规范,而不应让渡和转授。
索嘎